昨日,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标准》和《普宁市国土局收费公示》的通告,规范了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标准,此外,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采矿使用费等收费标准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标准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四、其他涉及减免收费详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文件。
普宁市国土局收费公示
一、土地闲置费:按照出让或划拨士地价款的20%;
二、耕地开垦费:18元/平方米;
三、采矿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四、探矿权使用费: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其中,在普宁市国土局收费公示提到了我们比较关注的土地闲置费。所谓“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通过收取“土地闲置费”,规范土地市场行为,禁止恶意囤地、炒地。小编相信,土地供应平稳之后,房价也将逐渐稳定下来,买房也许不再遥不可及!
来源:普宁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