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0~24时,普宁市新增4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2月5日0~24时,我市新增41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22例在隔离管控的密切接触者中发现,19例在外地来普返普闭环管理人员中发现,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观察治疗。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宾馆)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关于在普宁市流沙北街道、流沙南街道、军埠镇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以下风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1)流沙北街道小扬美村后河片二厝局2街6号
(2)流沙南街道军屯村新东城酒店
(3)军埠镇大长陇村灰下乾德楼
上述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向现场管理人员求助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疫情防控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普宁市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附图:
流沙北街道小扬美村
流沙南街道军屯村
军埠镇大长陇村
关于解除普宁市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以下区域的高风险区管理,实行低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
(1)大南山街道枧头寮村西南片61号
(2)麒麟镇发坑村西片区191号
(3)麒麟镇月屿村上庚经济合作社三巷43号
(4)大坝镇半径村新楼局2巷3座
(5)大坝镇大坝村汇泰园B栋南梯
(6)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宫后园1街6号
(7)南溪镇钟堂村河心里后阴东起2-6号及河心里后阴东起10号
(8)占陇镇占陈村顶九江三路西起第四间
(9)占陇镇交丙坛村东至水尾溪路,南至新祠堂前路,西至培轩幼儿园东面道路,北至交丙坛小学前路
(10)下架山镇古山村新寨52号
至此,大南山街道、麒麟镇、大坝镇、南溪镇无高风险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via: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