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林建文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林映群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丽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逸彬、林晓韩、郑和强、温秋亮、刘睿华、赖天鸿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长黄锐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林建文,市政府党组成员林映群,机关各室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黄锐亮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林建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林建文、林映群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经表决,会议决定任命林建文、林映群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黄光胜同志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审议了《关于接受黄锐亮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黄锐亮同志辞去普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林建文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经表决,决定林建文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李丽梅为林建文、林映群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审议通过个别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任职人员宣誓仪式,新任命的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林建文,副市长林映群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宪法宣誓。
via:普宁新闻